——我院自10月1日起实行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“零差率”销售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从10月1日起,我院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,实行药品“零差率”销售,拉开了公立医院改革的序幕,此举彻底打破了“以药养医”的传统格局,进一步缓解了曹县百姓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问题。
药品“零差率”销售实施以来,我院优先选择规模大、网络广、服务优、信誉好且具备现代物流能力的企业进行配送药品,对于这些基本药物与常用药品,我院取消了药品加成,按照购入价提供给患者。
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“十二五”期间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任务,实行药品“零差率”销售,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最为重要的一步,也是减轻患者负担的举措之一。我院实行“药品零差率”销售后,群众感觉到更实惠了,药品价格也更贴近群众了,医院公益性得到了充分体现。今后,我院将继续坚持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,加强医院管理,不断提升服务能力,努力构建平等、健康、和谐的医患关系,科学稳妥地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。 (马 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