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
处置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
市委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签发人:
张立新 陈宝华
关于继续在全市医疗机构
实施禁止病房探视的公告
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持续向好,但保持疫情防控成果、防止疫情反弹的任务仍十分繁重,为切实做到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,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,保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,现公告如下:
一、住院患者禁止探视。继续在全市医疗机构实行住院患者禁止探视制度,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,恢复探视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加强陪护人员管理。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的,原则上固定一人陪护,且一人一证,实名登记,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加或更换陪护人员的需经院方审核同意。
三、做好个人防护。患者及陪同人员进入医疗机构,必须查看电子健康码,全程佩戴口罩。到发热门诊就诊,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,尽量乘坐私家车就医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四、强化防控意识。患者就诊提倡独自前往,确需陪同的建议不超过1人。在医院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,佩戴口罩,正确洗手,保持手卫生。
请广大市民群众给予理解和配合!
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
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
2020年4月20日